(一)入驻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。
(二)入驻企业注册地须在众创空间内,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企业可办理工商变更手续。
(三)入驻企业或团队应具备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。
(四)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、技术政策和众创空间的主导产业定位,具有一定的成熟型和创新性,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。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。
(五)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,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。
(六)在众创空间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
申请、受理、评审、入驻
经营管理、物业管理、活动管理
期满退出、自动退出、勒令退出